我市《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近日正式施行,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经查证与事实结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若举报信息对案件查处有特别重大贡献,不受最高奖金限制,视案情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明确,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举报渠道为中国(德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拨打举报投诉热线12315、投递信函或直接面交。但需注意的是,举报要如实提供本人(单位)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未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与事实结论相符或基本相符,由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予以立案并查处,根据办法给予相应奖励。具体为:仅为怀疑或推测性举报,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提供违法行为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给予1000元至1500元的奖励;有较大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详细提供违法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给予1500元至2000元奖励;有重大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详细提供违法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积极协助查处,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对查处案件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不受上述最高奖励金额限制,视案情给予奖励。
记 者|伍 玲
编 辑|涂 策
责 编|蒋文戈
来 源|德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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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日报
原标题:《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奖最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