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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寰新谭|吓尿罗马军团的安息大旗来自中国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5-11-01   浏览:660次  

导读:若说近代以来的中国和欧洲,那真叫欲说还休。中国这个高冷的女神本不愿搭理欧洲这个丝,谁想这丝原来是个霸道总裁。原以为壁咚一下就没事了,谁想霸道总裁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强盗。但凡受过中学历史教育的国人对那段历史想必都是切齿腐心的。 然而 ......

若说近代以来的中国和欧洲,那真叫欲说还休。中国这个高冷的女神本不愿搭理欧洲这个丝,谁想这丝原来是个霸道总裁。原以为壁咚一下就没事了,谁想霸道总裁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强盗。但凡受过中学历史教育的国人对那段历史想必都是切齿腐心的。

然而,近代以前的中国和欧洲的关系又如何呢?要说古代中国和印度,我们知道玄奘取经;和日本,我们知道有遣唐使;和朝鲜,我们知道明朝的时候咱们帮着他们打过丰臣秀吉。但古代中国和欧洲,猛一下还真想不起有什么故事来。其实,故事还是有的,只是这些故事远观眉目鲜明,近瞧却似雾里看花。比如下面这个。

今年迪士尼最新版本的《灰姑娘》上映后,引发了一轮挖掘“中国版灰姑娘”的热潮。在微信上随便搜一下就有几十篇相关的文章。很多人应该已经知道咱们中国的灰姑娘是一个叫叶限的女孩子,她的故事记载在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支诺皋》中。

我国著名翻译家杨宪益先生考证说,叶限的故事大约在八九世纪时由南海传入中国。据英人柯各斯考证,这故事在欧洲及近东有三百四五十种大同小异的传说。我以前在网上也搜到过一个穿红鞋的伊朗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名字,在最著名的格林兄弟童话的版本中叫Aschenbr de,即英文的Ashes(所以中国早期将她翻译成“扫灰娘”),盎格鲁撒克逊文作Aescen,叶限即Aescen的音译。至于灰姑娘穿的鞋子,在故事的最初版本中恐怕应该是毛鞋,即法文版中的Vair。而英国人翻译的时候误译成了Verre,于是就成了琉璃鞋,最后变成了今天的水晶鞋。而我们的叶限穿的是金鞋,但这鞋“其轻如毛,履石无声”。可见这个故事中国化的时候,虽然改了鞋的材质,还是保留了原来毛鞋的属性(杨宪益:《译余偶拾》,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页66)。

叶限的故事似乎让我们看到了一条细细的、若隐若现的线,将近代以前的中国和欧洲联系了起来。明清之前中国与欧洲之间并非没有交流,只是我们仅能看到一些痕迹,感受到两者的关联,但认真去寻,却找不到很明确的线索去填补两者之间缺损的环节。就像叶限的故事那样,中国和欧洲的版本显然是一母同胞,但却找不到这对异卵双胞胎各自成长发展的历程。只能推测这个故事可能起源于中亚,分别向东、西方传播。

欧洲的灰姑娘和中国的叶限是一对异卵双胞胎。右图中叶限姑娘落下的是一只金鞋,但这鞋有着“其轻如毛,履石无声”的特点,反映了在故事最初版本中应该是一双毛鞋。

在公元前六或七世纪(即中国东周时期),欧洲人已将从横越欧亚的商道上所获得的关于中国的确切的知识记录下来了,即普洛柯奈苏斯人亚里斯特亚士(Aristeas of Procounesus)所著的《阿里马斯比亚》(Arimaspea)。此书早已失传,但希罗多德在研究斯基泰人的起源时,对其中的一部分作过摘要。书中其中提到伊塞顿人(Issedones),过了伊塞顿就是独眼民族阿里马斯比人(Arimasipi)居住的地方;然后就是看守黄金的格里芬人(Griffins);然后直到海滨都是希伯尔波利安人(Hyperboreans)。西方学者认为伊塞顿人就是中国人口中的乌孙,而阿里马斯比人则是匈奴。至于希伯尔波利安人,有可能就是中国人((英)G. F. 赫德逊著,李申等译:《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2004,页2、12-15、18)。

需要说明的是,亚里斯特亚士只亲身到过伊塞顿人的地方,他书中记载的阿里马斯比人、希伯尔波利安人的消息只是道听途说(《希罗多德历史》,王以铸译,上册,商务印书馆,2001,页272)。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话,那么在二千六七百年前,欧洲人已经旅行到了离中国很近的地方。不过,那时欧洲人应该还没见识过后来让他们惊为天物的丝绸。

欧洲人知道丝绸这种东西,应该不会早于公元前400年。活跃于这一时代的古希腊作家克泰夏斯(Ctesias)的作品中提到了“赛里斯”,即产丝的国度。但学者怀疑这是后人伪托的作品(参(英)亨利裕儿:《东域纪程录丛:古代中国闻见录》,中华书局,2008,页12)。欧洲人知道丝绸可能要更晚一些。

而古罗马人亲眼看见丝绸,要比上面这个年代又晚了几百年。公元前53年,与凯撒、庞培并列为罗马三巨头的克拉苏率7个军团进攻帕提亚王朝(Parthia,中国史籍中称为“安息”)。双方激战正酣,帕提亚军队忽然展开一面鲜艳夺目的军旗,当场就把本已疲惫不堪的罗马军队给吓尿了。此战结果,克拉苏被杀,传首帕提亚王庭,罗马军2万战死,1万被俘。

法国历史学家瓦隆认为那面把罗马士兵吓尿的军旗就是丝绸做的,因而比当时任何纺织品都要绚丽,那是罗马人第一次见到丝绸(参刘迎胜:《丝绸之路》,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页69)。

有学者认为《汉书匈奴传》中帮助郅支单于守城的,以盾牌排出“鱼鳞阵”的那些人,就是克拉苏战败后,向东逃到西域的罗马士兵,他们后来被汉朝安置在甘肃的骊。2006年,美国Discovery频道还专门为此做了特别节目。电影《天降雄师》也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演义。然而,“鱼鳞阵”也好,骊也好,都和罗马军团没有半毛钱关系。《国家人文历史》微信公众号今年3月推送的郭晔的文章《为什么说<天降雄师>打从根儿上就错了》对此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欧洲人最初见到丝绸,想当然地以为是一种羊毛纺织品,就像他们常穿的衣服那样。但他们很快就发现欧洲没有一种羊毛能织出那样轻薄美丽又柔滑的织物。于是他们大开脑洞,任由想象驰骋。罗马帝国时代的普林尼(Gaius Pliny the elder,公元23~79)认为丝绸是这样来的:

(赛里斯人)他们以其树木中出产的羊毛,而闻名遐迩。赛里斯人将树叶上生长出来的白色绒毛用水弄湿,然后加以梳理,于是就为我们的女人们提供了双重任务:先是将羊毛织成线,然后再将线织成匹(见普林尼《自然史》,转引自裕儿前揭书,页158)。

那时罗马人认为丝是长在树上的羊毛,脑洞虽然不小,但还是认准了羊毛的死理。不过从羊毛到树上的羊毛,认识还是有进步的。好歹养蚕的桑树也是树啊。直到100多年后,欧洲人才闹明白丝是从虫子肚子里来的:

在赛里斯国有一种虫子,希腊人称之为“赛儿”(ser),但赛里斯人不称之为“赛儿”,而另有他名。这种虫子……则类似于树上织网的的蜘蛛,且像蜘蛛一样拥有八只足……这种绿芦苇是这些虫子最喜欢吃的食料;它们食绿芦苇过量,饱胀身裂。赛里斯人便从这些虫子的体内得到丝线(见包撒尼阿斯《希腊道程》,转引自裕儿前揭书,页163)。

“赛儿”即蚕的音译。欧洲人以为蚕像蜘蛛一样只有八只脚,爱吃绿芦苇,而且丝是蚕宝宝们吃太多作死作出来的,但比起“树上的羊毛”来,已经无比接近那唯一的真相了。进步不是一点点啊。然而,欧洲人之间似乎信息交流大有问题,200年后的希腊人马赛里奴斯(Marcellinus)还在他的书里说丝是树上长的,“林中有毛。其人勤加灌溉,梳理出之,成精细丝线”(见张星:《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2003,页150)。此时,罗马人与东方的丝绸贸易早已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很多年了。

公元前337~331年,希腊的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击败了波斯帝国,又一路远征,直杀到索格底亚那地区(Sogdiana,今中亚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区域)。随着马其顿的军事胜利,亚历山大的事迹也传向东方,在中国的历史记录里留下了痕迹。南宋赵汝适的《诸蕃志》记载了一个“遏根陀国”(即埃及的亚历山大城),说:“相传古有异人徂葛尼于濒海建大塔”,这个“异人徂葛尼”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阿拉伯文名称Dhu al-Qarnayn的音译,而他所建的大塔即著名的亚历山大灯塔(赵汝适:《诸蕃志校释》,中华书局,2000,页123-124)。明抄本《回回药方》卷30中记载了一个古代医人阿思他黎西为亦西刊达而国王造的一个药方。这个亦西刊达而(Iskandar)就是波斯人对亚历山大的称呼,而那个古代医人阿思他黎西则是亚历山大的老师亚里士多德(参刘迎胜前揭书,页33-34)。

亚历山大灯塔于1435年完全毁坏。1480年,灯塔的石块被用来在其原址上修筑城堡。

亚历山大的远征使欧洲与中亚建立了直接的联系。至此,丝绸之路的中段和西段部分已经打通了。丝绸之路向东延伸到中原,则还要等到200年之后的张骞凿空。随着张骞出使西域,中原王朝与中亚的联系开始普遍而频繁起来,从欧洲到中原的丝绸之路算是全线贯通了。

但是在2000年前的技术条件下,中国和欧洲还是很难有直接的接触和交流。双方的丝绸贸易也是在中间转了几道手的。中间环节越多,卖到欧洲的丝绸成本就越高。公元1世纪的普林尼估计罗马帝国每年为了购买丝绸而流向印度、赛里斯(即古代中国)和阿拉伯半岛的财富高达1亿赛斯特(普林尼《自然史》,转引自裕儿前揭书,页162)。1930年代的赫德逊估计这相当于当时的100万英镑(懂行的人可以算算搁今天是多少钱),认为因东方贸易造成黄金和硬币的外流,是罗马经济衰落的主要因素之一(赫德逊前揭书,页66-67)。

到了公元3世纪,丝绸的价值已相当于等重的黄金。尽管贵,但罗马人已经对丝绸爱得丧心病狂了,以至于到了公元4世纪末,原本只有贵族才穿得起的丝绸,变得“贱至走夫皂卒,莫不衣之矣”(见张星前揭书,页150)。这未免夸张,但反映出罗马帝国上上下下对丝绸的态度。中国明朝末年也有类似的情形,《巢林笔谈》卷5《吴俗奢靡日甚》条说:“家无担石之储,耻穿布素矣”。那时江南的穷人家里连隔夜粮都没有,却以穿布衣为耻,要穿丝绸的。

不过罗马人不喜欢中国那种治得很密实的绸缎,他们喜欢半透明的纱罗。所以中国运来的丝绸要拆开重织。这也引起了很多批评,说穿这种衣服伤风败俗,“如裸体一般”。那年头信息不畅,没法知道客户的需求。其实我们中国从来不缺这种轻纱薄雾般的丝织品,比如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衣,整件衣服才49克,包你穿在身上跟光膀子没多大区别。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这件素纱衣,衣长128厘米,通袖长190厘米,全重仅49克。

除了丝绸,中国的兽皮、铁、肉桂、大黄也被长途贩运到罗马出售。而罗马则向中国出售琉璃、纺织品和各种杂货(赫德逊前揭书,页61-65)。但罗马在贸易中仍然存在巨大的逆差。因此,罗马千方百计地想要跳过中间商,直接与中国贸易,或者取得蚕种,自己生产丝绸。

6世纪后半叶,拜占庭帝国(即东罗马帝国)曾与西突厥互派使节联络,希望跳过波斯的萨珊王朝,直接贸易。而差不多同时,拜占庭也从东方弄到了蚕种。但关于此事说法不一,普罗可比在《哥特战争》中说,蚕卵是由两个印度僧人从印度带来的;赛奥凡尼斯则说,是一个波斯人从中国弄到蚕卵,藏在手杖里偷偷地带到拜占庭的(见裕儿前揭书,页165-166)。

这两种说法到底那个靠谱?要我说,都不靠谱。尤其后面一个故事,更像是《大唐西域记》中关于和阗如何得到蚕种故事的变种。

瞿萨旦那(即和阗)的国王因国内没有蚕,听说“东国”有,派使者去求,但“东国”皇帝搞技术封锁,不给。还严令边关不许蚕种出口。于是和阗王改变策略,向“东国”求婚,并让使者传话给“东国”公主说:“我国没有桑蚕,您嫁过来后要是还想穿丝绸衣服,就把蚕种悄悄带过来。”于是公主搞到了蚕种,藏在帽子里。到了边关,官吏把行李翻遍了,但不敢搜公主的帽子。蚕种才得以传入和阗(参玄奘、辩机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中华书局,2000,页1021-1022)。

此事和赛奥凡尼斯说的故事都是为了说明古代中国“保护民族工业”,以及西方获得蚕种之艰难曲折。拜占庭得到的蚕种到底是来自印度,还是中国,或是别的地方,比如西域,目前学界还没搞清楚。但最晚到6世纪末,拜占庭已经得到了蚕种,开始自己养蚕、缫丝、织丝了。

可见即使在古代,技术传播的速度虽然慢,但仍然能突破种种藩篱为更多的人带来福祉。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史料欠缺,我们现在很难完整地还原这一过程了。就像前面提到的灰姑娘的故事的流传那样。

虽然欧洲人能自己生产丝绸了,我们中国人还是能继续变着法儿地赚他们的钱。在那之后瓷器逐渐成为中国出口物品中的大宗,欧洲人从美洲掠夺来的白银也因之大量流入中国,使得原本贫银的中国在明代确立了银本位的货币制度。从丝绸到瓷器,这其中蕴含的就是古代“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瀛寰新谭”是一个中外交流史专栏,旨在从各个维度和面相罗掘、解读旧文献,以启发新外交。逢周末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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